“新民促法”9月实施,对国际学校的影响你了解了吗?2017年9月1日,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以下简称“新民促法”)已正式生效,以民办教育为主体的
国际学校或将迎来新一波的发展机遇。根据《2017中美国际教育白皮书》发布的数据,截止到2016年底中国大陆从事国际教育的各类学校/国际班总量达到了703所,是世界上国际学校多的国家,其中公立学校国际班共有203所,民办私立学校365所,外籍子女学校135所。
而截至2009年,我国各类国际学校的总量为357所,其中公立学校国际班84个,民办国际学校172所,外籍子女学校101所。
7年过去了,我国民办国际学校的数量翻了一倍还多,公立学校国际班的数量则翻了两倍多。
国际学校的分类
狭义的国际学校一般是指跟随外国侨民母国的教育制度为外国侨民提供其母语教育的国际学校,但是目前被我们广泛关注的“国际学校”实际上应为“国际课程学校”,他们是专门为中国学生就读国外大学而开设的国际学校。
目前广义***国的国际学校分为三大类:外籍子女国际学校、公办学校国际部(国际班)、民办国际学校。
1.外籍子女学校
首先介绍一下外籍子女国际学校,其实中国早、传统的国际学校是由各类合法外籍机构与合法居留外国个人开办,是为了给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提供方便而成立的学校。而我们现在所说的国际学校往往是泛指开设了国际课程的中国学校。
2.公办学校国际班
公办学校国际班是国内公办学校引入国际课程教学的国际教育项目,目前这些国际班以高中为主,课程以IB课程和
AP课程,A-Level课程为主。
3.民办国际学校
目前很多民办双语学校在初高中阶段也都引入了国际课程,部分或者全部采用国际课程体系、教材和考试进行教学,学校课程以英文教学为主。主要的课程包括IGCSE课程、A-level课程、IB课程、
AP课程等。
关于政策的解读
在闭幕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就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此次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充分考虑到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特点和现实,进一步完善了对民办学校的扶持政策,为民办学校教师发展和权益保护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我想澄清一个事实,目前,我国已经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没有一所是营利性的,即使是收取较高学费的民办中小学也不是营利性的。现有收费较高的民办学校可以按照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根据各地具体办法确定收费标准,保持自己的办学特色,只要符合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法律要求,都可以继续举办。
朱之文指出,“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并不是限制义务教育阶段由民办学校提供有特色、多样化的教育服务。
公立高中国际班“政策收紧”
我国公立高中国际班的发展早得益于国务院2003年发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随后,中共中央与国务院于2010年发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了公立学校国际部的数量增长。
但是,其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了很多问题,例如:收费标准不统一、占用公共资源、加剧教育不公平等等。
由此,从2013年起,国家开始收紧对公立高中国际班的政策。同年,教育部出台《高中阶段国际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草案。明确对各类高中的“国际部”和“国际班”从招生、收费等多方面予以规范,对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国际班”进行清理或转制。
此后,北京、上海宣布不再审批新的公办高中国际班,浙江、安徽、黑龙江、吉林等地将公办高中国际班的审批权收归到省级。
目前,在国家政策导向之下,许多公办中学已经将国际部或国际班剥离,如2016年初北京四中国际班正式剥离公办学校,迁入位于昌平的佳莲学校,成为“公”向“民”转型中的一所北京公办学校。
由此,公办高中退出国际班市场已是大势所趋。今后,国际班的主战场将会更多地从公办高中转移向民办学校,而这也正为民办国际学校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国际学校的未来可期,但其当前仍面临着不少挑战,如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对于开设国际课程的审批不严,使得不少不具备国际班办学水平的学校或机构以国际课程为噱头招揽生源,扰乱民办教育生态;国际课程与国内本土课程的融合度不够,脱离国际教育本质。这些依然需要相关部门注意加强监管,也需要家长做好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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